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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10月份焦炭指导价格的通知
日期:08-10-29 

关于调整10月份焦炭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盟员单位:

  根据目前急剧变化的市场情况,协会、联盟征求广大会员单位的意见,并于10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大家反映:第一,主焦煤价格下降不快,而且各地区不平衡。第二,企业普遍亏损,而且很难结帐。第三,有少部分接近倒闭的焦化厂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压价倾销,严重扰乱市场。第四,适当调整价格,贴近市场、公平竞争、降低亏损。第五,继续要求协会、联盟组织会员单位、盟员单位团结一致,共度难关。

  协会、联盟在充分尊重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调整10月份焦炭价格的指导意见。

  一、10月份的焦炭指导价:通过铁路运销的以车板价为基准每吨2000元;公路比照铁路车板价的价格,以出厂价为基准每吨1900元;公路运销按以前约定由各市焦炭公司统一结算。

  二、协会、联盟要求:各企业在原来限产40%~50%的基础上,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大限产力度。

  三、各企业应将用户的要求、反应和市场动态以及本企业的要求尽快报协会、联盟秘书处。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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