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按照军民副省长的要求,组织召开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政策说明会。参加会议单位有:省环保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山东银监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及大众日报、山东广播、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郑晓光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就涉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政策进行了说明,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共同推进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为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一是省政府成立了由王军民副省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和职责,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二是根据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把三年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情况摸清了情况,并落实到企业和设备上,制订了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三是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46号),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对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四是5月26日召开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下达了2010年任务。王军民副省长分别与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签订了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五是成立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设立淘汰落后组,重点抓好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针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政策中,几个容易出现理解歧义和偏差的问题,郑晓光主任进行了解释说明。一是落后产能与落后企业的关系问题。落后产能指的是落后设备或落后工艺水平,是指生产能力而不是企业。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企业十几年前一些主力设备、工艺,部分已经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需要更新换代或技术改造。企业也需要在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中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淘汰落后产能是企业发展的实现途径和必要措施,企业有部分落后产能需要淘汰,是正常的现象,不应受到歧视。二是有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落后产能有的是整个生产线,有的只是一个工艺环节或是某一个设备,所以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落后产能在某个环节对产品质量有一定影响,但不一定造成生产的产品达不到技术标准,有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质量达标产品。三是淘汰期限前后的政策区别问题。国家政策一直是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并且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奖励,省和各市也分别从财政拿出补助资金,所以在国家规定的淘汰期限前,对于企业要多帮促、多支持,使企业实现平稳过渡,尽快完成升级转型,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对于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淘汰。因此,有关部门针对存在落后产能的企业,在落实信贷、工商、质检、环保、税务、国土、项目等政策时,应当区别情况对待。新闻单位要正面引导,宣传典型,鼓励企业淘汰落后。总的讲就是坚持“一企一议、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既要用严厉的手段调控,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又要区别对待,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利的影响,多给企业新的发展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