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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企实施“三限”价格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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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企实施“三限”价格下调 |
| [山西焦协] |
(记者赵辉)记者从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和山西焦化企业联盟获悉:进入九月以来,钢铁市场和焦炭市场更加恶化,主焦煤的价格还没有大的变化,焦炭销售急剧下降,各焦化企业资金回笼十分困难,钢铁企业库存依然偏大,流动资金愈来愈紧张。某些生产企业不顾大局,低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焦化企业目前已全面亏损。
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山西焦化企业联盟就十月份焦炭市场表示:一要继续实行限产、限运、限销。限产在原来要求40%~50%的基础上,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再加大限产力度。限运原则上通过铁路运销的要求限运在40%~50%,焦炭库存偏大的用户或用户提出不接货或者没有货款资金能力的重点地区三个月内彻底限运,通过公路运销的要求限运80%。限销的原则是用户不签定合同不答应付货款的一律不予销售,对用户信誉差、资金差的一律不予销售。加大企业内部库存,禁止赊销。二要进一步提高焦炭质量和服务质量。各企业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三要统一销售,统一结算。根据山西大部分生产、运销企业的要求,山西省焦炭集团负责天津港、日照港、连云港三个港口内贸的统一销售、统一结算,防止港口存放的低质量、低价格的焦炭向国内市场低价倾销。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由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市焦炭公司负责统一销售、统一结算。河北、山东、内蒙、陕西的盟员单位也应参照山西的办法,逐步达到统一销售、统一结算。四要降低焦炭价格。建议在9月份每吨降价100元的基础上,10月份通过铁路运销的焦炭价格以车板价为基准每吨再降200元,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价格以出厂价为基准每吨再降300元。检斤化验、结算权不能改变。各企业要积极与煤矿沟通,采取各种办法降低采购主焦煤的价格,以降低成本。
通过一段时间的限产、限运、限销等有效措施,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使焦化行业少受损失、降低成本,与钢铁行业携起手来、共渡难关。
责编:赵辉 山西焦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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